贵州省盘州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黔0222民申1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朱小免,男,1955年5月12日生,汉族,住贵州省盘州市,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蒋乔友,男,1942年2月8日生,汉族,住贵州省盘州市, 再审申请人朱小免因与被申请人蒋乔友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不服本院(2017)黔0222民初6876号民事裁定书,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本院认为,再审申请人朱小免的再审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六)项规定的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裁定如下: 本案由本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
审 判 长 方彦雷
审 判 员 徐国艳
人民陪审员 敖盛良
二〇一九年四月八日
书 记 员 周 云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