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鲁0403执恢52号
申请执行人:徐瑶,女,1955年8月2日出生,汉族,住薛城区。
被执行人:田文耀,男,1971年9月7日出生,汉族,住薛城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徐瑶与被执行人田文耀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依法向上述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上述被执行人限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上述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 提取被执行人田文耀的房屋拍卖款35206元。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尚培万
二〇一九年四月八日
书记员 郭依秀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