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内0105民初1017号
原告:石银祥,男,住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温润丽,内蒙古振翔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奇文强,男,住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原告石银祥诉被告奇文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过程中,因本案案情复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 李晓光
二〇一九年四月八日
书记员 崔静茹 关注公众号“”
石银祥与奇文强一审民事裁定书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内0105民初1017号
原告:石银祥,男,住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温润丽,内蒙古振翔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奇文强,男,住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原告石银祥诉被告奇文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过程中,因本案案情复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 李晓光
二〇一九年四月八日
书记员 崔静茹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