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鲁0306执298号
申请执行人:苏东声,男,1968年1月27日出生,汉族,住淄博市周村区。
被执行人:山东世纪德润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淄博市周村区北郊镇南邻贾黄村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67554134608。
法定代表人:郑梅,经理。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2017)鲁0306民初2987号民事判决书及申请人的申请,已立案执行,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四十七条、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山东世纪德润置业有限公司在其各银行帐户内存款132954.50元(其中包括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申请人款项97160.00元,违约金28428.50元,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1700.00元,案件受理费及财产保全费4246.00元,执行费1421.00元);若无存款或存款不足132954.50元,即查封或扣押、拍卖或变卖其价值相当的财产,所得款项清偿债务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褚云霞
二〇一九年四月八日
法官助理孙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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