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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闽0205执50号

何华彬、黄勇强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4-08
公开日期
2019-05-05
所属地区
厦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合同纠纷
当事人
何华彬;黄勇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

裁判文书全文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闽0205执50号

申请执行人:何华彬,男,1989年10月4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漳浦县。

被执行人:黄勇强,男,1983年7月23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龙海市。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何华彬与被执行人黄勇强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 终结(2019)闽0205执5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长  付 臻

审 判 员  方 珺

审 判 员  卢建斌

二〇一九年四月八日 代

书记员  许再兴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