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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吉0203执361号

吉林市铁川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与中油吉林化建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4-08
公开日期
2019-04-23
所属地区
吉林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吉林市铁川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中油吉林化建工程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全文

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吉0203执361号 吉林市铁川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中油吉林化建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吉林市铁川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要求被执行人中油吉林化建工程有限公司给付货款本金598,579.19元及利息,法院依据生效判决扣划了被执行人中油吉林化建工程有限公司账户资金总计679,161.41元,已将其中670,775.41元发放给申请执行人吉林市铁川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本案执行完毕。 本案执行费8,386.00元,由被执行人承担。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四月八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