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苏0812民初227号
原告:朱飞,男,1986年6月23日出生,汉族,住淮安市盱眙县。
被告:高继伟,男,1983年3月22日出生,汉族,住淮安市清江浦区。
原告朱飞与被告高继伟追偿权纠纷一案,因被告下落不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 判 长 王鲁娜
人民陪审员 杨井江
人民陪审员 周 南
二〇一九年四月六日
书 记 员 封 云 来自:
朱飞与高继伟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苏0812民初227号
原告:朱飞,男,1986年6月23日出生,汉族,住淮安市盱眙县。
被告:高继伟,男,1983年3月22日出生,汉族,住淮安市清江浦区。
原告朱飞与被告高继伟追偿权纠纷一案,因被告下落不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 判 长 王鲁娜
人民陪审员 杨井江
人民陪审员 周 南
二〇一九年四月六日
书 记 员 封 云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