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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京0114民初2533号

马庆华与重庆恒久倾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4-06
公开日期
2019-07-16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当事人
马庆华;重庆恒久倾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聂良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二款

裁判文书全文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京0114民初2533号原告马庆华诉被告聂良靖、重庆恒久倾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在诉讼过程中,原告马庆华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马庆华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准许原告王猛撤回起诉。

审判员  张彦辉

二〇一九年四月六日

书记员  雷迎新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