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粤2072民初2691号
原告:中山市玖亿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中山市黄圃镇。
法定代表人:谢福林。
委托诉讼代理人:郭进,系广东信而立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林全志,系广东信而立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谢文斌,男,1978年1月19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温岭市。
原告中山市玖亿机械有限公司诉被告谢文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2月15日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因被告下落不明,需要公告送达,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长 杨文硕
审判员 金锋华
审判员 陈觉天
二〇一九年四月五日
书记员 陈妹妹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