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定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9)川3322执恢6号申请人李康,男,汉族,四川省天全县人,住四川省天全县。被执行人杨开晴,男,四川省泸定县人,原住四川省泸定县。李康与杨开晴买卖合同任纠纷一案,本院已根据申请,四川省泸定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3)泸定民初字第30号民事判决书,于2019年4月5日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四月五日
李康与杨开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泸定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9)川3322执恢6号申请人李康,男,汉族,四川省天全县人,住四川省天全县。被执行人杨开晴,男,四川省泸定县人,原住四川省泸定县。李康与杨开晴买卖合同任纠纷一案,本院已根据申请,四川省泸定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3)泸定民初字第30号民事判决书,于2019年4月5日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