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定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9)川3322执恢7号申请人陈帮素,女,汉族,四川省泸定县人,农民,住泸定县。申请人谢万强,男,汉族,四川省泸定县人,农民,住泸定县。被执行人陈平康,男,四川省泸定县人,农民,住泸定县。陈帮素、谢万强申请执行陈平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已根据申请,依据泸定县人民法院作出的(1999)泸2民初字第43号民事调解书,于2019年4月5日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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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帮素与陈平康机动车间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泸定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9)川3322执恢7号申请人陈帮素,女,汉族,四川省泸定县人,农民,住泸定县。申请人谢万强,男,汉族,四川省泸定县人,农民,住泸定县。被执行人陈平康,男,四川省泸定县人,农民,住泸定县。陈帮素、谢万强申请执行陈平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已根据申请,依据泸定县人民法院作出的(1999)泸2民初字第43号民事调解书,于2019年4月5日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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