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粤0608民初1100号
原告:吴莹,女,1992年6月12日出生,汉族,住广西省浦北县。
被告:杜梓龙,男,1992年1月31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本院受理原告吴莹诉被告杜梓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告张建新下落不明采用公告方式送达,不适宜以简易程序审理,应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为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 判 长 李林龙
审 判 员 黄佩佩
人民陪审员 杜建华
二〇一九年四月五日
书 记 员 余 杰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