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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0282执6928号

金建苗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慈溪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4-05
公开日期
2019-07-18
所属地区
慈溪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金建苗

裁判文书全文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浙0282执6928号 金建苗、马忠达: 申请执行人金建苗与马忠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7)浙0282民初244号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金建苗在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8年12月3日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共计支付了100000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18)浙0282执6928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一九年四月五日 承办人:陈明旭电话:0574-6391****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