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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川3335执3号

古治建与黄春花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巴塘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4-04
公开日期
2021-04-06
所属地区
巴塘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离婚后财产纠纷
当事人
古治建

裁判文书全文

巴塘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川3335执3号 古治建(申请执行人): 你与黄春花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20000.00元,其中,本金20000.00元,利息0元,迟延履行金0元,本院已于2019年4月4日将该款转付给古治建(申请执行人)。至此,古治建(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川3335民初142号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四月四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