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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4执314号

广州快氪在线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梁均、张开英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4-04
公开日期
2021-01-01
所属地区
广东省珠海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广州快氪在线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梁均;张开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第三款

裁判文书全文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粤04执314号

申请执行人:广州快氪在线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南路******。

法定代表人:张丽贤,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刘庆娜,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梁均,男,汉族,1972年7月28日出生,住所地:广,住所地:广东省珠海市>

被执行人:张开英,女,汉族,1981年9月16日出生,住所地:广,住所地:广东省珠海市>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裁决书(2018)穗仲网案字第47751号裁决书,于2019年4月2日受理广州快氪在线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氪公司)申请执行梁均、张开英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1、梁均、张开英应向快氪公司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260000元;2、梁均、张开英应向快氪公司偿还2018年5月当期借款利息人民币4160元;3、梁均、张开英应向快氪公司支付逾期违约金(以借款本金人民币26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的标准计算,自2018年5月31日起计至全部款项清偿日止);4、快氪公司对于梁均名下位于广东省珠海市XX镇XX大道中XX号房的房产在本案债权的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5、梁均、张开英应向快氪公司支付仲裁费人民币11261元;6、梁均、张开英应向快氪公司支付律师费人民币3000元;另,被执行人还应向本院缴纳执行费人民币4856元。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顺利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查封、冻结、扣押、提取被执行人梁均、张开英名下的动产、不动产、银行存款及其他财产权益,以人民币36万元为限。根据有关规定,银行存款的冻结期限为一年,动产的查封期限为两年,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的查封期限为三年。如需继续查封,申请执行人需至少提前三十日向本院提出书面的续封申请。逾期提出申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长  王显荣执行员  张 勋执行员  姜 欣

二〇一九年四月四日

书记员  杨维蜀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