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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冀0528执29号

杨泽岑、栾广申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河北省宁晋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4-03
公开日期
2019-04-19
所属地区
河北省宁晋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杨泽岑;栾广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

裁判文书全文

河北省宁晋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冀0528执29号

申请执行人:杨泽岑,男,1997年1月2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宁晋县。

被执行人:栾广申,男,1994年2月12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宁晋县。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杨泽岑与被执行人栾广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双方自愿达成和解,需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2019)冀0528执29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冯国全

审判员  杨宏召

审判员  田 飞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日

书记员  裴园园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