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豫0202执62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齐建伟,男,1963年8月4日出生,汉族,住开封市鼓楼区,。
被执行人:周美菊,女,1968年6月21日出生,汉族,住开封市顺河区,。
被执行人:开封市洲际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开封市东京新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8855385-2。
法定代表人:周美菊。申请人齐建伟与被执行人周美菊、开封市洲际实业有限公司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2019)豫0202执62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万朝阳
审判员 渠秀敏
审判员 梁成勋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日
书记员 李佳茗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