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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皖0827执990号

徐结青、望江县华阳镇司阁村村民委员会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望江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4-03
公开日期
2021-06-21
所属地区
望江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其他案由
当事人
徐结青;望江县华阳镇司阁村村民委员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

裁判文书全文

安徽省望江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8)皖0827执990号

申请执行人:徐结青,男,1964年1月20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

被执行人:望江县华阳镇司阁村村民委员会,住所地安徽省望江县华阳镇司阁村。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徐结青与被执行人望江县××镇××村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因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 终结(2018)皖0827执99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王惠民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日

书记员  陈叶全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