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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豫1681执588号

刘某某与刘某某其他案由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项城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4-03
公开日期
2019-04-03
所属地区
项城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其他案由
当事人
刘某某

裁判文书全文

项城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豫1681执588号刘某某(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刘某某与刘某某其他案由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2790.75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62790.75元。本院已于2019年2月25日将该款转付给刘某某(申请执行人)。至此,刘某某(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豫1681民初4757号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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