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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7民终587号

杨波、开平市金航五金卫浴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4-03
公开日期
2021-09-28
所属地区
广东省江门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民事二审
案由
劳动争议
当事人
杨波;开平市金航五金卫浴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全文

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粤07民终587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杨波,男,1974年5月23日出生,土家族,住贵州省德江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通怀,男,住贵州省德江县,推荐社区为德江县煎茶镇龙盘社区居民委员会。

被

上诉人(原审被告):开平市金航五金卫浴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开平市水口镇水暖城西就路2号。

法定代表人:金保军,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贾丽,国信信扬(江门)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杨波因与被上诉人开平市金航五金卫浴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不服广东省开平市人民法院(2018)粤0783民初291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院认为,一审法院认定杨波、开平市金航五金卫浴有限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且双方劳动关系已于2018年6月21日解除恰当,但对杨波离职原因相关基本事实认定不清,从而影响本案经济补偿给付责任的审查认定。有鉴于此,本院依法将本案发回重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

裁定如下:

一、撤销广东省开平市人民法院(2018)粤0783民初2914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广东省开平市人民法院重审。上诉人杨波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予以退回。

审 判 长 熊昌波

审 判 员 李雁羽

审 判 员 李 翔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日

法官助理 刘现流

书 记 员 张冬梅钟慧姗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粤07民终587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杨波,男,1974年5月23日出生,土家族,住贵州省德江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通怀,男,住贵州省德江县,推荐社区为德江县煎茶镇龙盘社区居民委员会。

被

上诉人(原审被告):开平市金航五金卫浴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开平市水口镇水暖城西就路2号。

法定代表人:金保军,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贾丽,国信信扬(江门)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杨波因与被上诉人开平市金航五金卫浴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不服广东省开平市人民法院(2018)粤0783民初291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院认为,一审法院认定杨波、开平市金航五金卫浴有限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且双方劳动关系已于2018年6月21日解除恰当,但对杨波离职原因相关基本事实认定不清,从而影响本案经济补偿给付责任的审查认定。有鉴于此,本院依法将本案发回重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

裁定如下:

一、撤销广东省开平市人民法院(2018)粤0783民初2914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广东省开平市人民法院重审。上诉人杨波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予以退回。

审 判 长 熊昌波

审 判 员 李雁羽

审 判 员 李 翔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日

法官助理 刘现流

书 记 员 张冬梅钟慧姗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