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苏0922执854号
申请执行人:李玲,女,1986年9月14日生,汉族,住滨海县。
被执行人:周磊,男,1989年8月8日生,汉族,住滨海县。申请执行人李玲与被执行人周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该案(2019)苏0922民初981号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周磊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
一、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周磊银行存款人民币36173.50元。
二、不足之数,依法查封、冻结被执行人相应价值的财产。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贾广斌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日
书记员 蒋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