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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闽72执7号

陈志伟、福建省泉州市丰泽船务有限公司海事海商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

法院
厦门海事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4-03
公开日期
2019-04-23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海事海商
当事人
陈志伟;福建省泉州市丰泽船务有限公司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八十七条

裁判文书全文

厦门海事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闽72执7号 申请执行人陈志伟: 被执行人福建省泉州市丰泽船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陈志伟申请强制被执行人福建省泉州市丰泽船务有限公司履行(2018)闽72民初61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自行达成和解,申请执行人陈志伟同意被执行人的还款承诺,分期履行债务。现被执行人福建省泉州市丰泽船务有限公司已按承诺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陈志伟确认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至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7条的规定,本案作执行结案处理。 特此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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