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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冀0302行审2号

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与卢龙县丰烁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环境保护行政管理(环保)非诉执行审查案件移送函

法院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4-02
公开日期
2021-01-31
所属地区
秦皇岛市
案件类型
行政案件
审理程序
行政非诉审查
案由
环境保护行政管理(环保)
当事人
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卢龙县丰烁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全文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                                                   案件移送函 (2019)冀0302行审2号 卢龙县人民法院: 关于申请人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与被申请人卢龙县丰烁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一案,根据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对的答复》,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做出裁定,指令本案由卢龙县人民法院管辖,现将该案件移送你院,请查收。 附件:卷宗壹册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