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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鲁0102民初9002号之一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与李甲宽等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4-02
公开日期
2020-12-22
所属地区
济南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李甲宽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

裁判文书全文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8)鲁0102民初9002号之一 本院于2019年3月27日对原告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诉被告孙某、被告李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18)鲁0102民初9002号民事判决书中,存在笔误,应予补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

裁定如下: (2018)鲁0102民初9002号民事判决书中第六页第七行“案件受理费10710元,减半收取5950元,财产保全费4570元,由被告孙某、被告李某某承担。”补正为“案件受理费11900元,减半收取5950元,财产保全费4570元,由被告孙某、被告李某某承担。”

审判员 闫 勇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日

书记员 边江舟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