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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1972执恢74号

(2019)粤1972执恢74号陈广民与麦慧锋、石惠玲其他案由的结案通知书

法院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4-02
公开日期
2019-05-05
所属地区
东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其他案由
当事人
陈广民;麦慧锋;石惠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二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四项

裁判文书全文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粤1972执恢74号 陈广民、麦慧锋、石惠玲: 本院于2018年11月08日依法受理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陈广民与被执行人麦慧锋、石惠玲追偿权纠纷恢复执行一案,根据本院作出的已生效的(2013)东二法民一初字第1391号民事判决书,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上述判决确定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本案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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