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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津0112执恢251号

申请执行人张文举与被执行人尹凡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4-02
公开日期
2020-12-11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申请执行人张文举与被执行人尹凡

裁判文书全文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9)津0112执恢251号申请执行人张文举,男,汉族,1980年10月8日出生,住址天津市津**。被执行人尹凡,男,汉族,1986年6月20日出生,住址天津市武清区。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文举与被执行人尹凡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履行本院作出的(2017)津0112民初7415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现案件已经执行完毕。特此通知。执行员  董世龙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日

书记员  苏 良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