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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桂0722执保39号

黄孙桂、李志娟、黄孙明等合同、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浦北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4-02
公开日期
2019-04-24
所属地区
浦北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当事人
黄孙桂;李志娟;黄孙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北支行

裁判文书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浦北县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关于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北支行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黄孙桂、李志娟、黄孙明、张英(2019)桂0722执保39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4月1日立案执行,并于2019年4月2日按照申请执行的标的和要求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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