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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湘0525执保20号

湖南洞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周恩祥财产保全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湖南省洞口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4-02
公开日期
2019-05-06
所属地区
湖南省洞口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其他案由
当事人
湖南洞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1项

裁判文书全文

湖南省洞口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湘0525执保20号 申请执行人湖南洞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周恩祥财产保全一案,洞口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湘0525财保42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法定期限内向本院申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已按裁定书确定的内容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19)湘0525执保20号案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