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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闽05民终2775号

颜文德、汪国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4-01
公开日期
2021-04-27
所属地区
福建省泉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民事二审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当事人
颜文德;汪国辉;黄朝阳

裁判文书全文

 {C}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7)闽05民终2775号 本院

二○一七年十一月九日对上诉人颜文德、汪国辉与被上诉人黄朝阳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

裁定如下: 本院(2017)闽05民终2775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页第三行“(2016)闽05民终2775号”更正为“(2017)闽05民终2775号”。

审判长  傅嘉钦

审判员  庄丽娜

审判员  谢火生

二〇一九年四月一日

书记员  朱尽忠 速录员  吴名冠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