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云0112执285号
申请执行人:于倩,女,汉族,身份证登记住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
被执行人:云南凯华科教图书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0002919913092。住所地:昆明市新闻路**图书批发市场****。
法定代表人:李文军。申请执行人于倩与被执行人云南凯华科教图书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2017)云0112民初10092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本院执行,本案现已执行完毕。
本院认为,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2017)云0112民初10092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已经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本案依法予以执行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通知》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2019)云0112执285号执行案件已执行完毕。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姜国琼
二〇一九年四月一日
书记员 李 超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