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粤1202执2885号 邹小林、李凯锋、端州区宏锋建材店: 关于申请执行人邹小林与被执行人李凯锋、端州区宏锋建材店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中,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李凯锋、端州区宏锋建材店已向申请执行人邹小林支付执行款17565.76元,并已缴交本案执行申请费159元,目前前述相应款项申请执行人邹小林已收到,因此,本院作出的(2018)粤1202民初1961号民事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本案可办理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四月一日 注:具体事宜请与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二组联系,联系人:陈俊捷、李子昊,联系电话:0758-2755692,联系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前进南路9号,邮编526060。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