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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1021执5507号

刘志红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浙江省玉环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31
公开日期
2020-07-21
所属地区
浙江省玉环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
当事人
刘志红

裁判文书全文

浙江省玉环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浙1021执5507号 申请执行人刘志红,女,1986年9月20日出生,住湖北省阳新县。 被执行人台州麟动健身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玉环市大麦屿街道兴港西路316号,组织机构代码:MA2AK9F76。 法定代表人卢立湘。 申请执行人刘志红与被执行人台州麟动健身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18)浙1021民特1044号民事裁定书,本案已执行完毕,现予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