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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冀0802执1817号

张秀清、窦金环申请执行刘伯刚、刘娅丽、杨士清民间借贷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31
公开日期
2020-04-20
所属地区
承德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当事人
刘伯刚;刘娅丽;杨士清;窦金环

裁判文书全文

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冀0802执1817号 关于张秀清、窦金环申请执行刘伯刚、刘娅丽、杨士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04月22日立案执行,并于2019年3月31日按照申请执行的标的和要求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