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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桂1424执保20号

黄小璐、李燕菲、赵宁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一案通知书

法院
大新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31
公开日期
2019-12-26
所属地区
大新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黄小璐;李燕菲;赵宁

裁判文书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新县人民法院 财产保全告知书 (2019)桂1424执保20号 黄小璐、李燕菲、赵宁: 申请人黄小璐与被申请人李燕菲、赵宁旅店民间借贷纠纷财产保全一案,申请人黄小璐于2019年3月6日向本院申请诉讼保全,本院作出(2019)桂1424民初186号民事裁定书予以支持。根据查询财产情况,本院未发现被申请人李燕菲、赵宁有可供保全财产,本案保全事项未能保全,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规定,本案以无标的物可实施保全结案。 特 此 通 知

二〇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