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鲁1003执167号之一申请人范菊英,女,1945年12月8日出生,汉族,住威海市南海新区。被执行人姚祥龙,男,1969年4月5日出生,汉族,住威海市南海新区。申请人范菊英与被执行人姚祥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鲁1003民初4367号民事判决书已生效并立案执行,因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为保证本案的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冻结被执行人姚祥龙在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email protected]账户内存款人民币15596.00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张培文
二〇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 王兴东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