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9)湘0302执恢37号

赵湘江与湖南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31
公开日期
2019-04-03
所属地区
湖南省湘潭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当事人
赵湘江;湖南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全文

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9)湘0302执恢37号关于赵湘江申请执行湖南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月23日立案执行,并于2019年3月22日按照申请执行的标的和要求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代理

审判员  廖水波

二〇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代理

书记员  王慧靓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