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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豫0802执830号

张莉、焦作市福安置业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30
公开日期
2019-06-27
所属地区
焦作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其他案由
当事人
张莉;焦作市福安置业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全文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豫0802执830号申请人张莉,女,1974年1月10日出生,汉族,住焦作市。被执行人焦作市福安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焦作市解放区丰收路中段。

法定代表人:孙文斌,董事长。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作出(2018)豫0802民初3945号民事调解书已经于2018年11月14日生效,因被执行人焦作市福安置业有限公司未主动履行义务,申请人张莉2019年3月27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经过本院执行,现已按照生效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将执行款6000元执行到位,并同意本案结案。故此,依据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2018)豫0802民初3945号,申请人张莉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焦作市福安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以执结方式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三月三十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