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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0105执3042号

汪蓉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30
公开日期
2020-07-29
所属地区
杭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其他案由
当事人
汪蓉

裁判文书全文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浙0105执3042号申请执行人汪蓉被执行人陈敏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汪蓉与被执行人陈敏案由申请实现担保物权一案中,被执行人已履行支付义务,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三月三十日()备注:《结案通知书》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五条之规定。注意两点:1、执行完毕应制作结案通知书,并发送给双方当事人。2、双方当事人书面认可执行完毕或口头认可执行完毕并计入笔录的,无需制作结案通知书。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