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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吉0381执保15号

公主岭市育林春丰肥业与郭军、韩树荣买卖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吉林省公主岭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30
公开日期
2019-04-08
所属地区
吉林省公主岭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公主岭市育林春丰肥业;郭军;韩树荣

裁判文书全文

吉林省公主岭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吉0381执保15号 申请保全人公主岭市育林春丰肥业。 经营者:张洪辉,系业主。 被申请人郭军,男,汉族,1969年3月4日生,住吉林省公主岭市。 被申请人韩树荣,女,汉族,1973年2月28日生,住吉林省公主岭市。 本院在执行公主岭市育林春丰肥业申请执行郭军、韩树荣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19年2月14日向本院提出保全申请,现本院已实施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吉林省公主岭市人民法院(2019)吉0381执保15号全案件实施完毕。

审判长  佟晓东

审判员  李 顺

审判员  曹 巍

二〇一九年三月三十日

书记员  夏 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