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沪0120民初2663号
原告:上海敬沛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奉贤区庄行镇一新路**第****。
法定代表人:柏海军,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曹达宏,江西准星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陆军,男,1981年5月26日生,汉族,住江苏省海门市余东镇殷忠村****。
被告:中原一建(福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大院**楼****-D04iv>
法定代表人:杨秀飞,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何涛,男,该公司员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君,男,该公司员工。
原告上海敬沛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陆军、中原一建(福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过程中,发现被告地址不明,需公告送达,故不宜继续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转入普通程序审理。
审 判 长 王 蕾
审 判 员 费正权
人民陪审员 李建伟
二〇一九年三月三十日
书 记 员 朱 斌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