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瓜州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甘0922执82号
申请执行人:张财基,男,1972年5月4日出生,汉族,农民,住瓜州县。
被执行人:王永辉,男,1966年8月10日出生,汉族,农民,住瓜州县。
被执行人:王彦平,男,1991年8月2日出生,汉族,农民,住瓜州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财基与被执行人王永辉、王彦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在本院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张财基与被执行人王永辉、王彦平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现申请执行人张财基申请撤回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
裁定如下: 终结(2019)甘0922执8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胡艳军
审判员 陈 典
审判员 张 燕
二〇一九年三月三十日
书记员 沈建伟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