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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冀0802执532号

承德市银生典当行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薛纪生、陈默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30
公开日期
2019-12-28
所属地区
承德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当事人
承德市银生典当行有限公司;陈默;薛纪生

裁判文书全文

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冀0802执532号 关于承德市银生典当行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薛纪生、陈默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一案,本院于2018年02月12日立案执行,并按照申请执行的标的和要求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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