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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豫1681执保224号

王某某与石某某、张某某财保结案通知书

法院
项城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30
公开日期
2019-04-02
所属地区
项城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其他案由
当事人
王某某

裁判文书全文

项城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豫1681执保224号王某某:与石某某、张某某财产保全一案,申请保全标的共计51512.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网络查询银行冻结35449.34元。至此,王某某向本院申请保全的生效法律文书已部分保全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三月三十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