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京0113执6894号
申请执行人:许相林,男,汉族,户籍地河北省沙河市,住北京市顺义区,公民身份号码×××。
被执行人:柯九大,男,汉族,户籍地江西省九江市,公民身份号码×××。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许相林与被执行人柯九大一案中,因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履行期限较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2019)京0113执6894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李 琳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日
书记员 方鸿博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