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冀0802执694号 常小青、承德市三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人××与被××人××三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常小青请求强制执行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2018)冀0802民初5258号生效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已经全部强制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本案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三月三十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