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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云0114执451号

但英、冉玉龙与云南博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30
公开日期
2019-05-14
所属地区
昆明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但英、冉玉龙与云南博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裁判文书全文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云0114执451号云南博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但英、冉玉龙与云南博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7514.58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7514.58元。本院已于2019年3月18日将该款转付给但英、冉玉龙。至此,但英、冉玉龙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云0114民初3128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

审判员  雷保华

二〇一九年三月三十日

书记员  张恒硕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