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龙南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赣0727民初129号之一
申请人:廖旺胜,男,汉族,1974年8月10日出生,住龙南县,
被
申请人:曾建林,男,汉族,1981年8月1日出生,住龙南县, 申请人廖旺胜与被申请人曾建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月17日做出(2019)赣0727民初129号民事裁定:查封、冻结被申请人曾建林价值45万元的财产。2020年3月30日申请人向本院申请解除上述保全措施。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据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
裁定如下: 解除对被申请人曾建林价值45万元的财产的查封、冻结。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审判员 :**玮
二〇一九年三月三十日
书记员 : 叶 莹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