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郸城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豫1625执126号郸城县人民法院在执行王超夯与钱学兵、郭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钱学兵依照(2018)豫1625民初577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内容,已履行完毕。执行内容如下:1、执行本金及利息共计34000元;2、案件受理费225元。上述款项总计34225元已全部向给申请执行人王超夯给付到位。本院(2019)豫1625执129号案件已经案结事了,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审判员 马 力
二〇一九年三月三十日
书记员 朱焕宇 来源:百度“”
王超夯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河南省郸城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豫1625执126号郸城县人民法院在执行王超夯与钱学兵、郭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钱学兵依照(2018)豫1625民初577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内容,已履行完毕。执行内容如下:1、执行本金及利息共计34000元;2、案件受理费225元。上述款项总计34225元已全部向给申请执行人王超夯给付到位。本院(2019)豫1625执129号案件已经案结事了,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审判员 马 力
二〇一九年三月三十日
书记员 朱焕宇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