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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豫1625执126号

王超夯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河南省郸城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30
公开日期
2019-04-19
所属地区
河南省郸城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王超夯

裁判文书全文

河南省郸城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豫1625执126号郸城县人民法院在执行王超夯与钱学兵、郭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钱学兵依照(2018)豫1625民初577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内容,已履行完毕。执行内容如下:1、执行本金及利息共计34000元;2、案件受理费225元。上述款项总计34225元已全部向给申请执行人王超夯给付到位。本院(2019)豫1625执129号案件已经案结事了,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审判员 马 力

二〇一九年三月三十日

书记员 朱焕宇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