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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桂1029民初324号

李犹生与李翔、赖秀芬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田林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30
公开日期
2020-05-07
所属地区
田林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李犹生;赖秀芬;李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二款

裁判文书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田林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桂1029民初324号 原告李犹生,男,1965年9月14日出生,壮族,农民,住广西田林县。 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黄海,广西万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李翔,男,1969年10月25日出生,壮族,农民,住广西田林县。 被告赖秀芬,女,成年,壮族,农民,住广西田林县。 本院在审理原告李犹生诉被告李翔、赖秀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20年3月3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是正常处分其诉讼权利,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李犹生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李犹生负担。

审判员  李洪亮

二〇一九年三月三十日

书记员  倪景森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