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9)湘0922执恢7号

(2019)湘0922执恢7号陶文青申请赖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桃江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29
公开日期
2019-03-31
所属地区
桃江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当事人
陶文青;赖煌

裁判文书全文

桃江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9)湘0922执恢7号陶文青、赖煌:本院执行的陶文青申请赖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即由赖煌一次性赔偿申请执行人人民币24000元且已履行完毕。受理费816元、执行费447元已由被执行人赖煌承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和解执行方式结案。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微信公众号“”